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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转移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夫妻一方欠债能离婚吗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来源:大连债务纠纷律师
[导读]:   宋律师,大连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

  宋,大连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单方转移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单方转移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吗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

  一般情况下,第三人提供担保财产一般是基于其与债务人之间的特殊信任关系或者对债务的资产、信誉有所了解。所以,在担保中,一旦未经担保人同意,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的,将给担保人带来较大风险,因为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以对新债务人可能一无所知。设立担保物权虽然主要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但是也要照顾到担保人的利益,特别是当担保人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如何平衡担保人、担保物权人和债务人三者的利益就很重要。

  《物权法》第175条对债权人的权利行使进行了限制,明确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这种限制不但是对担保人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本规定较好地平衡了担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正确理解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该规定只适用于第三人提供担保财产的情况。如果担保财产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除非债权人明确放弃担保物权或者债务的受让人明确表示愿意代为提供新的担保,否则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债务人担保的免除。

  2、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要经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的书面同意,如果不是书面形式,视为不存在担保人的同意。根据《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物权法规定的债务转移不但包括债务人将债务全部转移给他人,也包括将部分债务转移给他人。债权人许可债务人部分转移的,原债务并不退出债务关系,只是其所应承担的债务额发生减少,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债务。部分转移债务的也必须经担保人同意,否则担保人对转移出去的部分债务不承担担保。

  4、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可以免除担保人的全部担保。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部分债务的,可以免除担保人部分的担保,担保人不得要求免除全部担保。这就是物权中;不承担相应担保;的正确内涵。

  因此,债权债务人之间未经担保人同意而转移债务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

  《担保法》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

  《担保法》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夫妻一方欠债能离婚吗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只有能够协商离婚的,那么便可以离婚,对方是否存在过错亦或是债务并不影响离婚,但是债务并不会消失。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夫妻一方欠债能离婚吗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夫妻一方欠债能离婚吗

  夫妻一方欠债可以离婚,但是债务并不因夫妻关系解除而解除,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一方仍需负清偿。

  夫妻;共同偿还;的是连带的清偿,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

  二、 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对债权人是否有效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

  这种连带清偿,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而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更是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三、夫妻债务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夫妻一方欠债可以离婚,但是债务并不因夫妻关系解除而解除,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一方仍需负清偿。为您带来关于夫妻一方欠债能离婚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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